各单位、各体系及全体成员:
为进一步完善中演师徒制孵化体系组织建设,明确各体系发展定位、组织关系与职责分工,根据整体发展规划,现公布第二批组织架构及人员设置。
第一批组织架构已公布中演师徒制孵化体系总部相关组织设置。
本次第二批在总部组织架构基础上,正式公布三大体系:
教育孵化体系
隆族组织体系
演艺运营体系
由此,中演师徒制孵化体系进一步形成“一个总部、三个体系”协同发展的整体组织框架。
总部主要承担战略规划、综合统筹、人才发展、财务管理、监察风控及数据支持等综合职能;三个体系分别围绕教育培养、组织发展及演艺文化产业运营开展专业化建设。
一、教育孵化体系
教育孵化体系围绕主播职业能力培养、教学研究、成长服务、个人定位及职业形象建设等方向开展工作。
主要包括:
海南省主播研修院
中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中演教育研究院
中演形象设计有限公司
海南省主播研修院
院长办公室
名誉理事长:王将左隆
院长:隆十郎、隆晓枫
主要职责:
负责教育孵化体系整体发展方向、教学建设、师资协调、学习项目统筹及重要教育活动组织。
负责制定阶段性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计划,推动各教育业务单元之间的协同发展。
负责持续完善主播职业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,提升教学体系的专业化、标准化和持续发展能力。
中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招生运营部
部长:隆晓乐
主要职责:
负责相关教育项目的市场推广、招生服务、报名组织及新学员入学衔接。
负责招生资料、项目介绍、报名流程及相关活动的规范化建设。
负责与相关合作人员、服务团队做好业务衔接,持续提升招生服务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。
所有对外招生宣传及服务内容均应坚持真实、规范、审慎原则。
学员服务部
部长:隆麦乐
主要职责:
负责学员入学后的日常服务、学习提醒、学习进度跟进及意见反馈。
负责协助学员做好个人展示、职业表达及基础人设建设。
负责连接招生、教学和职业发展环节,不断完善学员成长服务体系。
教学策划部
部长:隆雨婷
主要职责:
负责各类教学活动、阶段性训练项目及学员成长活动的策划与组织。
负责结合不同学习阶段设计教学任务、训练活动及实践项目,推动课程内容与实际应用相结合。
认证考评部
部长:隆萱
主要职责:
负责体系内部学习成果评价、阶段考评、结业管理及相关学习档案建设。
负责教育活动资料、学员成长资料及重要教学成果的整理和归档。
负责持续完善内部学习评价标准和考评流程。
本部门所开展的内部学习评价、结业考评及相关证明,仅用于体系内部教育管理及学习成果记录;涉及国家职业资格、职业技能等级或其他依法需要相应资质的认定事项,以国家有关规定及依法取得的资质范围为准。
职业发展部
部长:隆晓酒
主要职责:
负责学员完成相关学习后的职业发展指导及成长路径规划。
负责“彩虹计划”等相关学习项目的日常运营和内容更新。
根据个人特点、专业能力及发展方向,为学员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建议。
负责优秀人才的发现、培养与推荐,推动教育培养与隆族各业务体系之间的人才衔接。
中演教育研究院
课程研发部
部长:王将左隆
成员:隆晓枫、隆麦乐、隆雨婷、隆小姿、隆千月
主要职责:
负责相关课程体系的研发、优化及持续更新。
围绕主播职业教育、个人成长、内容表达、演艺能力及相关职业能力建设,不断完善课程内容。
负责将实践经验、典型案例及行业变化转化为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教学内容。
教学标准部
部长:隆晓枫
成员:隆雨婷、隆晓乐、隆大同
主要职责:
负责教学流程、授课规范、训练要求及相关教学标准建设。
负责推动各类教学项目逐步实现标准化、规范化和可复制化。
负责教学执行过程中的质量检查、经验总结及持续优化。
方法论研究部
部长:王将左隆
成员:隆晓枫、隆麦乐、隆小曼、隆小貂、隆艳阳、隆千月、隆小姿、隆妙梵、隆大同
主要职责:
围绕主播成长、内容表达、个人IP、职业发展、师徒文化及相关人才培养模式开展研究。
负责总结实践经验,沉淀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案例、课程及研究成果。
持续推动中演师徒制主播职业教育体系及相关方法论建设。
中演形象设计有限公司
人设构建部
部长:王将左隆
主要职责:
负责主播、艺人及相关人才的个人定位、人设方向和个人品牌基础建设。
结合个人经历、职业特点、表达风格及发展方向,协助建立具有辨识度和长期发展价值的个人形象。
形象造型部
部长:隆麦乐
主要职责:
负责主播及艺人的妆容、发型、服装、配饰及整体形象设计。
结合个人定位、职业需求及不同场景,提供相应的形象造型支持。
视觉内容部
部长:隆麦乐
主要职责:
负责直播视觉环境、灯光、场景及整体画面呈现的专业化建设。
负责相关短视频、宣传图片、海报、封面及视觉内容的策划和制作。
负责持续提升个人及项目的视觉表达质量和品牌统一性。
二、隆族组织体系
隆族组织体系由隆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统筹建设。
按照不同人才发展方向,设立:
创字派
演字派
艺字派
商字派
分别承担组织文化建设、主播职业发展、演艺人才发展及商业人才发展等相关职能。
创字派
创字派管理办公室
主任:隆晓枫
主要职责:
负责创字派整体组织建设、成员服务、文化建设及日常事务协调。
负责推动隆族文化、师徒文化、组织礼仪及相关行为规范建设。
认知训练组
组长:隆晓乐、隆雨婷、隆麦乐
主要职责:
围绕职业认知、个人成长、组织文化、师徒文化及相关基础能力开展学习与训练。
帮助成员逐步建立更加清晰的职业发展意识和长期成长意识。
经纪人孵化组
组长:隆雨婷、隆晓酒、隆萱
主要职责:
负责相关经纪人才的发现、培养和成长服务。
协助开展演出经纪相关专业学习、行业交流及人才信息管理。
涉及依法需要相应资格、许可或备案的业务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演字派
演字派管理办公室
主任:王将左隆
主要职责:
负责演字派整体发展方向、主播队伍建设及相关业务统筹。
负责推动主播职业化、专业化和长期发展。
主播运营组
组长:隆晓枫、隆麦乐、隆晓乐、隆雨婷、隆萱、隆晓酒
主要职责:
负责演字派主播日常运营服务及基础事务协调。
负责主播开播情况、职业状态及相关业务事项的日常跟进。
负责协助组织训练营、学习活动及相关运营项目。
陪跑训练组
组长:隆十郎、隆晓枫、隆千月、隆小姿、隆小曼、隆大同、隆将晓司、隆晓刚
主要职责:
负责演字派主播日常陪跑、实战答疑、案例交流及专业能力训练。
围绕内容表达、直播互动、个人定位、节目设计及直播能力等方向提供成长支持。
负责推动训练成果在实际直播中的持续应用。
票房节奏组
组长:隆十郎、隆千月、隆小姿、隆将晓司、隆大同
主要职责:
围绕直播活动、赛事、节目节奏及主播综合表现开展研究和训练。
负责重点直播项目的节奏设计、经验总结及专业能力提升。
相关业务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逐步开展。
艺字派
艺字派管理办公室
主任:王将左隆
主要职责:
负责艺字派整体发展规划及演艺人才建设。
围绕短视频、表演、音乐、团体及个人演艺IP等方向发现和培养相关人才。
短视频表演组
组长:隆希、隆健娃、隆麦乐
主要职责:
负责短视频表演、镜头表达、人物塑造及相关表演能力训练。
负责为短视频、短剧及相关演艺内容项目培养和储备人才。
音乐与团体组
组长:隆千月、隆麦乐、隆晓刚
主要职责:
负责歌手、音乐型人才及团体艺人的发现和培养。
负责音乐表达、舞台表现及团体协作等相关能力建设。
负责为音乐及演艺项目储备相关人才。
演艺IP包装组
组长:隆晓枫
主要职责:
负责重点演艺人才个人定位、演艺方向及个人品牌建设。
协调整合形象、内容、音乐、影视及宣传等资源,推动演艺人才形成更加清晰和稳定的个人IP。
商字派
商字派管理办公室
主任:隆晓枫
主要职责:
负责商字派整体组织建设及商业人才发展。
围绕商务、品牌、电商、经纪及项目运营等方向发现和培养相关人才。
港日传媒电商部
主要职责:
围绕内容电商、直播电商、商品推广及相关商业项目开展业务探索与运营。
相关业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、平台规则及依法取得的经营资质开展。
港日传媒商务部
主要职责:
负责品牌合作、商业项目及相关外部合作资源的对接与服务。
推动主播、艺人、内容及品牌资源之间形成更加专业的商业合作机制。
港日传媒经纪部
主要职责:
负责主播、艺人及相关人才的演艺经纪服务和项目对接。
围绕演出、影视、音乐、品牌及相关演艺项目开展业务合作。
涉及演出经纪等依法需要相应资质或许可的业务,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三、师徒文化演艺运营体系
师徒文化演艺运营体系由师徒文化(北京)有限公司统筹建设。
主要承担教育成果、人才成果向演艺作品、文化内容、品牌项目及相关产业项目转化的职能。
现设以下业务单位:
巴巴布鲁艺术团
围绕舞台艺术、文艺演出、文化活动及相关艺术内容开展项目建设。
隆族影业有限公司
围绕电影、短剧、影视内容及相关文化项目开展业务建设。
伴我云音乐厂牌
围绕原创音乐、音乐内容、歌手发展、作品制作及音乐相关业务开展项目建设。
港日学院
围绕文化艺术交流、人才成长及相关内容项目开展业务建设。
诗茶书画院
围绕诗词、茶文化、书法、绘画及传统文化艺术内容开展相关项目建设。
上述业务单位的具体组织设置、人员安排及业务内容,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另行公布。
四、组织协同原则
中演师徒制孵化体系目前形成:
一个总部、三个体系、四大派系、多业务单位协同发展的整体组织架构。
一个总部负责战略与综合统筹。
教育孵化体系负责人才教育与培养。
隆族组织体系负责人才能够持续成长的组织建设和发展支持。
师徒文化演艺运营体系负责相关人才、内容及项目向演艺文化产业方向延伸。
各组织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,加强协同,逐步形成从人才发现、教育培养、组织成长到专业发展和项目运营的完整体系。
五、合规说明
本通知所列部分机构、品牌、部门及业务名称,为中演师徒制孵化体系内部组织架构或业务品牌名称。
涉及教育培训、职业评价、演出经纪、影视制作、音乐发行、电商经营及其他依法需要行政许可、备案、资质或特定经营条件的业务,均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取得的许可、备案、资质和经营范围内开展。
涉及“学院”“研修院”“研究院”“职业技能鉴定”“认证”“考评”等相关名称或表述,不当然代表国家学历教育机构、国家职业资格认定机构或政府行政事业单位;相关业务属性及法律效力,以依法取得的资质和实际开展的业务为准。
后续根据体系发展需要,相关组织架构、负责人及人员设置将适时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布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中演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
师徒文化(北京)有限公司
隆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
海南省主播研修院
2026年10月1日